多知網8月13日消息,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其中包括“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
早在6月份,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明確表示:“將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等3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下一步要繼續清理和壓縮現有前置審批事項,將其中的大多數改為后置審批,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并實行目錄化管理制度,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
將“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意味著留學市場在工商登記的范疇上,進一步降低市場主體準入門檻。
“前置審批”和“后置審批”的根本區別在于,留學公司在拿到中介資質之前是否可以開始業務。“后置審批”的直接目的是給創業的公司增加存活幾率,同時也釋放出認可目前“無證運營”公司的存在合法性的信號。很多“咨詢公司”除了咨詢業務外,也從事中介業務,迫于審批困難,都打著擦邊球無證運營。“后置審批”實際上先認可這些公司的存在,就加速了“無證”公司的合法化。(多知網 Kar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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