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多知網3月16日消息,近日,北京教育考試院發布了《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北京市2024年將全面實施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等6個藝術類專業全市統一專業考試。
在改進專業考試方式方面,通知提出,要大力推進藝術專業分類考試。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
要嚴格控制校考范圍和規模。對于北京市統考已覆蓋的藝術類招生專業,原則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統考成績。組織校考的在京高校要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
擴大考評人員遴選范圍,建立健全藝術類專業考評人員信息庫,推進校內校外、京內京外共建共享。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逐步增加考評人員人數,擴大京外校外人員比例達到一半以上。嚴把考試入口關、組織關,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考試舞弊。嚴格執行全市統考和高校校考的專業考試評分標準、評分程序,確保評分公平公正。加強考務培訓,提升考試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強化安全保密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
在招生錄取機制方面,通知表示,要使用全市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統考成績均達到我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全市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除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應安排分省招生計劃。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此外,通知強調,要完善多級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市招考委統一領導,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試院、紀檢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市級監督檢查工作組,建立健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教師、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高校監督檢查工作組,對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監督。加強藝術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加大違規違紀查處力度,對于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