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這次國務院的《規劃》為應對老齡化趨勢提供了細致的方案,未來,“銀發經濟”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產業。
多知網2月22日消息,國務院日前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共39條,涉及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公辦養老機構數量、“子女網上下單、老人體驗服務”的生活服務新業態、規劃布局10個左右高水平的銀發經濟產業園區等多方面內容。
在創新老年教育方面,《規劃》提出加快發展城鄉社區老年教育,支持各類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老年大學(學校)、參與老年教育。
《規劃》提到,鼓勵養教結合創新實踐,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學習點。發揮社區教育辦學網絡的作用,辦好家門口的老年教育。
《規劃》還提到,依托國家開放大學籌建國家老年大學,搭建全國老年教育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各地開放大學舉辦“老年開放大學”,鼓勵老年教育機構開展在線老年教育。
在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方面,《規劃》提出完善人才激勵政策、拓寬人才培養途徑。完善養老護理員薪酬待遇和社會保險政策。支持地方探索將行業緊缺、高技能的養老服務從業者納入人才目錄、積分落戶、市民待遇等政策范圍加以優待。
具體到拓寬人才培養途徑方面,《規劃》提到“積極穩妥推進1+X證書(“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大力推進養老領域產教融合,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型養老企業,支持院校和優質機構共建合辦養老服務實訓基地,探索將有條件的養老機構發展成實習實訓點。”
此外,《規劃》還提到,要大力發展老年學、養老服務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中醫養生學相關專業本科教育。引導有條件的高校開設老年學、老年醫學、老年護理學、老年心理學、老年社會學、老年營養學、老年服務與管理、老年社會工作等課程,鼓勵高校自主培養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相關領域的高水平人才,加大新技術新應用新業態的引才用人力度,為智慧健康養老、老齡科研、適老化產品研發制造等領域培養引進和儲備專業人才。
隨著社會的發展,中國老齡化程度加深。根據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數達到1.91億人,占總人口的13.50%,與2010年相比,該比重上升4.6個百分點。根據相關數據預測,到2035年,我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將超過20%。
可以說,這次國務院的《規劃》為應對老齡化趨勢提供了細致的方案,未來,“銀發經濟”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產業。
以下為《“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的主要內容(經多知網整理):
01
關于發展目標
“十四五”時期,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齡事業和產業有效協同、高質量發展,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支撐體系加快健全,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格局初步形成,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養老服務供給不斷擴大。覆蓋城鄉、惠及全民、均衡合理、優質高效的養老服務供給進一步擴大,家庭養老照護能力有效增強,兜底養老服務更加健全,普惠養老服務資源持續擴大,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優質規范發展。
老年健康支撐體系更加健全。老年健康服務資源供給不斷增加,配置更加合理,人才隊伍不斷擴大。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服務積極開展。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斷提升,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滿足。
為老服務多業態創新融合發展。老年人教育培訓、文化旅游、健身休閑、金融支持等服務不斷豐富,圍繞老年人衣食住行、康復護理的老年用品產業不斷壯大,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智能化產品和服務惠及更多老年人。
要素保障能力持續增強。行業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規劃、土地、住房、財政、投資、融資、人才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從業人員規模和能力不斷提升,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長期護理保險等制度更加健全。
社會環境更加適老宜居。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全面推進,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老年人社會參與程度不斷提高。老年人在運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得到有效解決,廣大老年人更好地適應并融入智慧社會。

02
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不斷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盡快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落實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適時適度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促進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完善基本醫保政策,逐步實現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擴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藥報銷范圍,將更多慢性病用藥納入集中帶量采購,降低老年人用藥負擔。
03
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
建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統籌現有的老年人能力、健康、殘疾、照護等相關評估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推動評估結果全國范圍內互認、各部門按需使用,作為接受養老服務等的依據。研究制定可滿足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需要的國家標準,提供統一、規范和可操作的評估工具。推動培育一批綜合評估機構,加強能力建設和規范管理。
針對不同老年人群體分類提供服務。各地要根據財政承受能力,出臺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對健康、失能、經濟困難等不同老年人群體,分類提供養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復照護、社會救助等適宜服務。清單要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支出責任,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進行動態調整。
04
強化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
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各地要根據特困老年人規模確定公辦養老機構床位總量下限,做好規劃建設和保運轉等工作。在滿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公辦養老機構重點為經濟困難的空巢、留守、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統稱特殊困難老年人)提供服務。建立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管理制度,明確老年人入住條件和排序原則。引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養老機構優先接收特殊困難老年人、作出特殊貢獻的老年人。鼓勵地方探索解決無監護人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難的問題。
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服務水平。加大現有公辦養老機構改造力度,提升失能老年人照護能力,增設失智老年人照護專區,在滿足政策保障對象入住需求的基礎上優先安排失能老年人入住。支持1000個左右公辦養老機構增加護理型床位。針對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增設隔離功能,改造消防設施,配備必要的物資和設備,加強人員應急知識培訓,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應急保障能力。發揮公辦養老機構作用,輻射帶動周邊各類養老機構完善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等機制。
05
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
通過支持縣級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改造、將具備條件的鄉鎮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擴建為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綜合利用殘疾人托養服務設施等方式,因地制宜實現農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以村級鄰里互助點、農村幸福院等為依托,構建農村互助式養老服務網絡。支持鄉鎮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增加養老服務指導功能,將專業養老服務延伸至村級鄰里互助點、農村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對于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原地改造升級項目,不需要調整規劃用途,不額外占用建設指標。加強農村養老服務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職業化、專業化水平。以行政村為單位,依托村民自治組織和鄰里互助力量,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定期巡訪制度,督促家庭成員履行贍養扶養義務,提供必要的援助服務,幫助解決基本生活安全問題。
06
建設普惠養老服務網絡
發展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深化“十三五”時期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試點改革成果,培育一批以照護為主業、輻射社區周邊、兼顧上門服務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推動集中管理運營和標準化、品牌化發展。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和運營家庭養老床位,將服務延伸至家庭。支持物業企業發揮貼近住戶的優勢,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在鄉鎮(街道)層面,建設具備全日托養、日間照料、上門服務、供需對接、資源統籌等功能的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到2025年,鄉鎮(街道)層面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有率達到60%,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功能互補,共同構建“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
支持建設專業化養老機構。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專業化、規模化、醫養結合能力突出的養老機構,推動其在長期照護服務標準規范完善、專業人才培養儲備、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服務、康復輔助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支持養老機構針對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專業照護服務。引導養老機構立足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務范圍,依法依規開展醫療衛生服務,為老年人提供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支持新建護理型養老服務設施和照護服務能力改造提升項目。引導地方對普通型床位和護理型床位實行差異化補助,到2025年,全國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完善對護理型床位的認定辦法,盡快建立長期照護服務的項目、標準、質量評價等規范。
積極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完善公辦養老機構委托經營機制,改革以價格為主的篩選標準,綜合考慮從業信譽、服務水平、可持續性等質量指標。引進養老服務領域專業能力較強的運營機構早期介入、全程參與委托經營的養老機構項目工程建設,支持規模化、連鎖化運營。探索將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或拓展為連鎖服務機構。探索建立城市養老服務聯合體,“以上帶下”提升基層服務能力。
07
支持普惠養老服務發展
完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各地要嚴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老齡化程度較高的地區可結合實際適當上調標準。加強常態化督查,確保新建居住區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開展城鎮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專項治理,全面清查2014年以來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配套情況,定期進行全國通報,2025年前完成整改。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統籌推進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通過補建、購置、置換、租賃、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補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支持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開辟空間用于養老服務。支持養老機構利用配套設施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具備條件的可重點開展失能老年人全日托養服務,無償或低償使用配套設施的,應當以普惠為導向確定服務價格。鼓勵地方探索對相鄰居住區的配套養老服務設施進行資源整合、統籌利用,統一管理運營。定期組織開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使用狀況檢查,對于未按養老服務用途使用的配套設施產權方,支持地方探索依法實施合理的經濟處罰方式。
08
加快發展生活性為老服務業
提高老年人生活服務可及性。依托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引導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廣泛對接老年人需求,提供就近就便消費服務。組織和引導物業企業、零售服務商、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拓展為老服務功能,提供生活用品代購、餐飲外賣、家政預約、代收代繳、掛號取藥、精神慰藉等服務。
培育老年人生活服務新業態。推動“互聯網+養老服務”發展,推動互聯網平臺企業精準對接為老服務需求,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平臺化展示,提供“菜單式”就近便捷為老服務,鼓勵“子女網上下單、老人體驗服務”。培育城市級綜合信息平臺和行業垂直信息平臺。引導有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創新服務模式。鼓勵互聯網企業開發面向老年人各種活動場景的監測提醒功能,利用大數據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應急處置。
09
發展壯大老年用品產業
加強老年用品研發制造。大力開發滿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針對不同生活場景,重點開發適老化家電、家具、洗浴裝置、坐便器、廚房用品等日用產品以及智能輪椅、生物力學拐杖等輔助產品,推廣易于抓握的扶手等支撐裝置以及地面防滑產品、無障礙產品,發展老年益智類玩具、樂器等休閑陪護產品。針對機構養老、日間托養、上門護理等需求,重點開發清潔衛生、飲食起居、生活護理等方面產品,提升成人尿褲、護理墊、潰瘍康復用品等產品的適老性能,發展輔助搬運、翻身、巡檢等機器人。發展老年人監護、防走失定位等產品。
促進優質產品應用推廣。制修訂一批關鍵急需的老年用品和服務技術標準,促進質量提升,規范市場秩序,引導消費者正確選擇和使用。建立老年用品產品目錄,適時進行評估并動態調整。對自主研發、技術領先、市場認可的產品,優先納入升級和創新消費品指南。在有條件的街道、社區,發展嵌入式康復輔助器具銷售和租賃網點,提供用品展示、預約使用、指導教學、售后維修、回收利用等服務。
鼓勵發展產業集群。鼓勵國內外多方共建特色養老產業合作園區,加強市場、規則、標準方面的軟聯通,打造制造業創新示范高地。優先培育一批帶動力強、輻射面廣的龍頭企業,打造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知名品牌,推動我國相關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
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等區域,規劃布局10個左右高水平的銀發經濟產業園區。支持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慶在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中推進國際性、跨區域合作。結合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點聯系城市評選,在全國打造一批銀發經濟標桿城市,推進在服務業融合發展、制造業轉型升級、新技術新業態培育方面的探索創新。建立區域老年用品市場交易平臺,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舉辦老年用品博覽會、展銷會。
10
促進老年用品科技化、智能化升級
強化老年用品的科技支撐。加快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信息技術和智能硬件在老年用品領域的深度應用。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機協作等關鍵技術研發,提升康復輔助器具、健康監測產品、養老監護裝置、家庭服務機器人、日用輔助用品等適老產品的智能水平、實用性和安全性,開展家庭、社區、機構等多場景的試點試用。
加強老年科技的成果轉化。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老年用品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成果轉化、服務創新及應用推廣,促進產業創新。支持在老年用品領域培育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加強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和關鍵共性技術產業化。加強老年用品領域知識產權保護,依法保護相關專利、商標和商譽等合法權益。
發展健康促進類康復輔助器具。加快人工智能、腦科學、虛擬現實、可穿戴等新技術在健康促進類康復輔助器具中的集成應用。發展外骨骼康復訓練、認知障礙評估和訓練、溝通訓練、失禁康復訓練、運動肌力和平衡訓練、老年能力評估和日常活動訓練等康復輔助器具。發展用藥和護理提醒、呼吸輔助器具、睡眠障礙干預以及其他健康監測檢測設備。
推廣智慧健康養老產品應用。針對老年人康復訓練、行為輔助、健康理療和安全監護等需求,加大智能假肢、機器人等產品應用力度。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建設,建設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創業支撐平臺,建立一批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生態孵化器、加速器。編制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完善服務流程規范和評價指標體系,推動智慧健康養老規范化、標準化發展。
11
創新發展老年教育,鼓勵老年教育機構開展在線老年教育
加快發展城鄉社區老年教育,支持各類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老年大學(學校)、參與老年教育。鼓勵養教結合創新實踐,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學習點。發揮社區教育辦學網絡的作用,辦好家門口的老年教育。依托國家開放大學籌建國家老年大學,搭建全國老年教育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各地開放大學舉辦“老年開放大學”,鼓勵老年教育機構開展在線老年教育。創新機制,推動部門、行業企業、高校舉辦的老年大學面向社會開放辦學。
12
鼓勵老年人繼續發揮作用
加強老年人就業服務。鼓勵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庫,為有勞動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新創業指導服務。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老年人勞動就業權益和創業權益。支持老年人依法依規從事經營和生產活動,興辦社會公益事業。按照單位按需聘請、個人自愿勞動原則,鼓勵專業技術人才合理延長工作年限。
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在全社會倡導積極老齡觀,引導老年人根據自身情況,積極參與家庭、社區和社會發展。積極開展“銀齡行動”,支持老年人參與文明實踐、公益慈善、志愿服務、科教文衛等事業。建設高層次老年人才智庫,在調查研究、咨詢建言等方面發揮作用。鼓勵和引導老年人在城鄉社區建立基層老年協會等基層老年社會組織,搭建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臺。指導和促進基層老年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
13
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體系,探索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
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體系。將家庭照護者納入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等范圍,支持有關機構、行業協會開發公益課程并利用互聯網平臺等免費開放,依托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提供指導,幫助老年人家庭成員提高照護能力。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配備輔助器具和防走失裝置等設施設備。探索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探索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
14
建設兼顧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會
完善傳統服務保障措施。對醫療、社保、民政、金融、電信、郵政、出入境、生活繳費等高頻服務事項,設置必要的線下辦事渠道并向基層延伸。公共服務場所應保留人工窗口和電話專線,為老年人保留一定數量的線下名額。加強身份證信息歸集和數據互聯互通,在更多領域推廣“一證通行”。定期開展拒收現金專項治理。
推進智能化服務適應老年人需求。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優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讓老年人辦事少跑腿。持續推進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適老化改造,優化界面交互、內容朗讀、操作提示、語音輔助等功能,鼓勵企業提供相關應用的“關懷模式”、“長輩模式”,將無障礙改造納入日常更新維護。支持終端設備制造商、應用產品提供商、養老服務機構聯動,促進上下游功能銜接。以市場力量為主體推動出臺一批智能技術適老化改造標準。組織開展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教育培訓,通過體驗學習、嘗試應用、經驗交流、互助幫扶等,引導老年人了解新事物、體驗新科技、運用新技術。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長效解決“數字鴻溝”難題。發揮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總結各地創新經驗和舉措,及時推廣并適時形成政策文件。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對各地公共服務適老化程度進行評價,相關結果納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評估。
15
強化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
強化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適應今后一段時期老齡事業發展的資金需求,完善老齡事業發展財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籌資機制,繼續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力度。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傾斜力度,自2022年起將不低于55%的資金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鼓勵地方在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中同步考慮運營問題,確保后續發展可持續。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可操作的運營補貼等激勵政策,引導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優先接收特殊困難老年人,鼓勵對接收外地老年人的機構同等適用相應補貼政策。
16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大力推進養老領域產教融合
完善人才激勵政策。完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質量評價等政策,鼓勵聘用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養老護理員,推動行業專業化發展。完善養老護理員薪酬待遇和社會保險政策。建立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機制,科學評價技能水平和業績貢獻,強化技能價值激勵導向,促進養老護理員工資合理增長。對符合條件的養老護理員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支持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從事養老服務業,引導其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按規定獲得補貼。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和為老志愿服務激勵褒揚機制。通過職業技能大賽等途徑加大社會宣傳,支持地方探索將行業緊缺、高技能的養老服務從業者納入人才目錄、積分落戶、市民待遇等政策范圍加以優待。
拓寬人才培養途徑。優化養老服務專業設置,結合行業發展新業態,動態調整增設相關專業并完善教學標準體系,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開放大學、成人高校等加大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力度。積極穩妥推進1+X證書(“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大力推進養老領域產教融合,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型養老企業,支持院校和優質機構共建合辦養老服務實訓基地,探索將有條件的養老機構發展成實習實訓點。大力發展老年學、養老服務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中醫養生學相關專業本科教育。引導有條件的高校開設老年學、老年醫學、老年護理學、老年心理學、老年社會學、老年營養學、老年服務與管理、老年社會工作等課程,鼓勵高校自主培養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相關領域的高水平人才,加大新技術新應用新業態的引才用人力度,為智慧健康養老、老齡科研、適老化產品研發制造等領域培養引進和儲備專業人才。落實醫師區域注冊制度,鼓勵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執業。在養老機構舉辦的醫療機構中工作的醫務人員,可參照執行基層醫務人員相關激勵政策。
17
加強老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完善養老服務領域預付費管理制度
切實防范各類侵權風險。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老年人產品和服務消費領域的侵權行為,特別是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廣泛開展老年人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詐銷售的意識和能力。加大養老詐騙重點防范和整治工作力度,做好政策宣傳和風險提示,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打擊。完善養老服務領域預付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對預付費的資金監管機制。加強對金融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的監管。完善養老服務機構退出機制,指導退出機構妥善做好老年人服務協議解除、安置等工作,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