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印發《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強調嚴禁公辦普通高校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招生。
多知網6月17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印發《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強調嚴禁公辦普通高校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招生。
《意見》指出,加強對自主招生以及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的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維護公平公正。嚴禁公辦普通高校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嚴肅查處違規辦學、虛假宣傳、欺詐招生及亂收費等侵害學生正當權益的問題,對違規高校,要核減招生計劃及相關教育經費,并對領導干部進行嚴肅問責。繼續深化高校“天價培訓班”治理,嚴肅查處培訓中的腐敗行為。
《意見》強調重點治理中小學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問題,要求各省級教育部門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統一明確禁止中小學校和教師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中小學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