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五大核心原則。
多知12月23日消息,在歷經一年的深入調研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后,近日,清華大學發布《清華大學人工智能教育應用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對校園中的人工智能應用提出全局性、分層級的引導與規范。
據介紹,此次清華大學發布的《指導原則》由“總則”“教學篇”“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篇”3個部分構成,覆蓋了當前教學與學術研究的核心場景。
其中,“總則”明確了清華大學面對AI時“積極而審慎”的基本立場,并提出“主體責任”“合規誠信”“數據安全”“審慎思辨”“公平包容”五大核心原則。
具體來說,“主體責任”原則強調AI始終是輔助工具,師生才是教學與學習的主導者。“合規誠信”原則要求師生對AI使用情況及生成內容依規進行披露聲明,嚴禁學術不端。
“數據安全”原則嚴禁師生使用敏感信息、涉密數據或未授權數據訓練或驅動AI模型。
“審慎思辨”原則提醒師生警惕AI“幻覺”,應通過多源驗證,防范因過度依賴導致的思維惰化。
“公平包容”原則呼吁師生主動識別并努力填平算法偏見與數字鴻溝,推動技術向善。
而“教學篇”和“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篇”兩部分,則針對不同的AI使用情景,為師生提出更加具體的原則規定。
《指導原則》“教學篇”建議教師們基于教學目標自主制定人工智能的應用方式與程度,在課程開始時向學生明確說明使用規范,并對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學內容負責。同時,教師需主動引導學生辯證認識人工智能,培養其核心素養。

(清華大學學生全功能智能體學伴“清小搭”)
同時,“教學篇”鼓勵同學們在遵守課程規定的前提下積極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輔助學習,但嚴禁將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碼等內容直接復制或簡單轉述后作為學業成果提交。
針對研究生群體,《指導原則》“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篇”中特別強調禁止用人工智能代替本應由本人進行的學術訓練,嚴禁使用人工智能實施代寫、剽竊、偽造等行為。研究生指導教師需在此過程中提供規范性指導并進行全過程監督,確保學術訓練的完整性和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的原創性。
在全球范圍內,為AI教育應用制定規范已成為高校的共同課題。此前,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等多所高校均已出臺人工智能應用相關規范,引導師生負責任地使用人工智能。
早在2024年11月,復旦大學就發布了《復旦大學關于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中使用AI工具的規定(試行)》。這是國內高校首個專門針對本科畢業論文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制定的規范化文件。
今年3月,上海交通大學發布《上海交通大學關于在教育教學中使用AI的規范》(試行版),提出完善“AI+HI(人工智能+人類智慧)”改革治理體系與治理機制,打造“教師—學生—人工智能技術系統—教育教學生態環境”四元互動教育教學新生態。
作為中國高等教育的排頭兵,清華大學的探索具有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