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行業正處在大洗牌的階段。
文 I 余甜
10月底以來,校外培訓機構迎來了又一次的集中整頓。
一些機構采取措施響應不斷落地的政策,一些機構正在觀望地方政策具體標準的落地……
一時間,引發了又一輪的熱議。
“政策嚴點好,省得亂七八糟的。”
“這要資質,那要資質,就是不知道該如何辦理資質。”
一方面各地開始加強整改,一方面培訓機構陷入辦證窘況,校外培訓行業正處在大洗牌的階段。
中小機構資質辦理窘境:各地政策落地進度不同
10月26日,教育部在北京召開了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整改工作座談會,要求落實全國教育大會部署,并集中約談進度緩慢的省份,強調本月底前,各省份務必盡快出臺設置標準并報教育部備案。
隨后,11月初,江蘇等省份召開了省教育系統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會,要求對全省治理工作再次進行動員、部署和落實。配合教育部2月份下發文件中提到的培訓機構集中整治時間為10月至12月,各地開展了新一輪的排查工作,加強對培訓機構的資質審核。
此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對培訓機構的場地面積、授課進度、教師資格、收費跨度、消防安全等指標都作出了硬性規定,要求培訓機構必須取得相應的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停止辦學。
這就意味著,培訓機構只要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標準,都無法辦理相關資質證書。
《意見》中,“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等要求給中小機構帶來了嚴峻考驗。
知情人士透露:“一些中小機構知道自己不符合規定,每次面對突擊檢查就選擇關門停業來逃避。”
新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了營利性民辦學校需持有注明培訓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對于選擇成為營利性的民辦學校來講,需要向教育局或人保局申請《辦學許可證》,去工商局注冊《營業執照》。
但是,政策要落實到地方仍需一段時間的過渡期,況且,部分地區還尚未出臺相應的資質申請辦法,這也給部分機構尤其是中小型機構的的資質申請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此外,政策落實到各地區,進度也不同。
“北京目前還是模糊狀態,教委沒有落地新規,處于不批狀態,即使符合條件現在也沒有辦學許可證可發。我們只是把硬性條件先解決掉,然后等北京的政策。”北京某K12小機構負責人王希稱。
雖然各地政策落實還有不確定性,但是此次集中整頓又對包括資格證在內的排查加大了力度。
例如,11月12日,南京市江寧區發布《停止辦學告知書》,要求目前正在申請辦學許可證的機構11月15號前必須先停止辦學,否則不予辦理并給予相關懲罰。
場地和消防成門檻,部分培訓機構不具備整改條件
但是,對不少中小機構而言,即使機構所在地資質辦理流程明晰,要完全符合辦證要求并在短時間內完成辦證也是比較困難的。
首先,各省市的《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的要求不盡相同,以江蘇省舉例,其中,南京、蘇州、無錫三市對于舉辦冠名為“中心”的校外培訓機構校舍建筑總面積最小值規定分別為400平方米、500平方米、300平方米。很多小型機構無法滿足這一要求。
其次,由于消防證的辦理在過道寬度、通風面積、消防栓/消防噴淋等方面都有著明確的規定,所以要花費很長的時間,最短也要半年。而一些中小機構的場地先天條件不足,不具備整改的條件。
“消防是最慢的,而且還趕上了五一消防新規,我們辦了大半年了還沒辦下來。”某小型K12機構負責人陳順透露。
并且,只要機構內部重新裝修,就需要重新辦理消防證。這些要求都延長了辦學許可證的辦理時間。
除中小機構外,標準中的部分條款可能也會對一些大型機構造成一定的影響。
例如,多地在標準中都提出,兒童(培訓對象不滿14周歲)用房不得超過3層。
對于一些招收寄宿學員的培訓機構,部分地區標準中規定:“生均宿舍(公寓)建筑面積不得少于6.5平方米,生均居室使用面積不得低于3平方米,應配備與寄宿學員規模相匹配的閱覽、生活與運動場所,并符合相關消防要求。”
并且,在廣州市印發的《校外培訓機構申請辦理操作指引》(試行)的通知中,規定培訓中心校舍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培訓學校校園占地面積不少于5000㎡ ,校舍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 。
對于很多不合規的機構來說,很難在短期內對校舍、宿舍面積進行大規模改建。
所以,長遠來看,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審查會規范行業門檻,但是,眼下的排查階段,也必定會促使一部分培訓機構的退出或轉型。
(注:為保護受訪者權益,以上所有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