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這是全國最先出臺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督管理標準。
多知網11月7日消息,近日,浙江省“雙減”試點市金華正式出臺全國首批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督管理標準。
當前,金華市“雙減”工作正有序推進,學科類培訓機構依據“兩轉一停”的路徑得到了有效規范治理,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肯定。但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由于缺乏設置標準、管理職責不明晰、監管措施難執行等原因,成了工作推進中的堵點。
日前,經市“雙減”工作專班研究,市文廣旅游局、市體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衛健委分別出臺了藝術、體育、科技、托育等4類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設置標準。標準對舉辦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適用范圍、舉辦者、機構名稱、培訓場地、章程制度、培訓師資、培訓內容、開辦資金等方面進行了明確。4個標準的出臺為規范治理校外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提供了遵循。
據悉,這是全國最先出臺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督管理標準。金華市作為浙江省“雙減”工作試點市,“雙減”工作專班始終聚焦“雙減”的堵點、難點,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統籌協調,精準發力施策,在確保程序到位、合法合規的基礎上,率先在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
據市教育局介紹,當前,金華市的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已100%實現壓減。下一步,金華市將在各類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規范辦學等方面持續發力,確保“雙減”工作落地見效,努力為 “雙減”先行探路,提供“金華經驗”。
01
科技類培訓機構:參照學科類管理辦法,建立收費資金專用賬戶
在金華市科學技術局關于《金華市科技類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科技類機構方案(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的通告中,明確適用范圍:本標準所稱科技類培訓服務是指編程、科學實驗、機器人、STEM等有益于培養科技創新思維,提高科學素養的培訓活動。開展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等文化學科及其延伸類項目,器樂、舞蹈、書畫、攝影等藝術特長類培訓服務和棋牌類、航模類、球類、電子競技、棋類等體育競技類培訓服務,職業技能類以及從事托管、嬰幼兒照護的市場服務均不屬于科技類培訓服務范疇。本標準自發布30日后試行。
《科技類機構方案(試行)》要求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中文名稱。培訓機構名稱由4個部分組合而成,即行政區劃(一般采用“金華市”或“金華市+區”或“縣(市)”)+字號(兩個以上漢字組成)+科技類培訓+組織形式4個部分組合而成。培訓機構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科技類培訓機構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含有學科類培訓業務相關內容。
在場所設施方面,科技類培訓機構辦學場所,應當避開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場所,并取得建設部門的消防行政許可(備案),符合建筑涉及防火規范。
(一)辦學場所的建筑面積要求:凡冠名為“培訓部”的,其場所建筑總面積原則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凡冠名為“培訓中心”的,其場所建筑總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凡冠名為“培訓學校”的,其場所建筑總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辦學場地應具備房屋安全、消防以及采光、照明、通風、排水良好等條件。應有足夠的配套用房(教師辦公室、教室、衛生間等),教學設施與設備滿足教學、生活、活動需要,且符合安全要求。
(二)教學用房應為商業用房,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隱患的場所不得作為科技類培訓機構的注冊及辦學場所。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培訓的教學用房應為3層或3層以下,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培訓的教學用房應為4層或4層以下,面向高中段和成人培訓的教學用房應為5層或5層以下。
(三)以租用場所辦學的,應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自申請辦學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四)科技類培訓機構不招收寄宿學員。
在開辦資金方面,舉辦者申請籌設、正式設立科技類培訓機構,必須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開辦資金,最低開辦資金為人民幣30萬元,并須經法定機構驗定,計列在科技類培訓機構法人名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
在校長與教師方面,科技類培訓機構應當聘任專職校長,配備結構合理、滿足科技類教育培訓需要的專兼職管理人員與教師,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應當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
管理人員應不少于3人。教育教學管理人員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和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財務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監管職責,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專職教師不少于3人。每個培訓項目專職教師不得少于1人,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并具有與授課內容相應的教學經歷。聘任外籍教師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在培訓內容方面,科技類培訓機構開展培訓的課程與教材,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違背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得違規開展與科技類培訓服務無關的培訓課程,不得組織等級評定、選拔性考試及科技類競賽活動。應當制定培訓計劃,合理安排教學內容,不得超出培訓對象所處年齡階段的課程標準。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收費標準、上課時間等應向所在地科技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應當選用培訓課程計劃相匹配的教材,所用教材應報所在地主管部門備案。涉及引進教材的,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出版物進口管理的有關規定。
在資金監管方面,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參照學科類管理辦法,建立收費資金專用賬戶,實現專款專戶、專款專存、專款專用,加強對培訓機構資金的監管。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
02
體育類培訓機構:同一培訓時段內師生比不低于1:20;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 30
在金華市體育局印發的《金華市青少年(幼兒)體育類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體育類機構方案》)中,明確到2025年,全市體育培訓機構備案率100%、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體育培訓質量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培訓行為全面規范,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在嚴格執行體育培訓機構準入標準方面,從事青少年(幼兒)體育類培訓服務的機構設置需符合《金華市青少年(幼兒)體育類培訓機構準入指引》,擬開展的機構應符合《金華市青少年(幼兒)體育類培訓機構基本條件及備案辦理流程告知書》中要求,取得體育部門出具的結果為“已審核,符合設置標準”的《金華市青少年(幼兒)體育類培訓機構登記申請表》(見附件3),在登記注冊完成后向體育部門提交《備案承諾書》、《金華市青少年(幼兒)體育類培訓機構備案書》后取得《《金華市青少年(幼兒)體育類培訓機構備案回執》。
培訓機構在完成登記備案后方可營業。培訓機構需終止服務的,應妥善安置培訓學員和工作人員,并向體育部門辦理備案注銷手續,取得部門出具的注銷備案回執后,可至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注銷。
《體育類機構方案》還明確了體育培訓機構管理職責,包括:
1.亮證辦學。各體育類培訓機構應當經體育行政部門初審備案,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體育類培訓活動。培訓機構涉及多個點位的,要做到“一點一證”,在備案核準的培訓地點辦學,不得擅自設立培訓點。
2.規范招生。培訓機構的課程設置、入學條件、招生對象、教學時間、班額應向社會公布,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嚴禁非法泄露學員個人信息。
3.亮牌收費。培訓機構應設立收費公示牌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培訓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60課時的費用,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
4.保證安全。培訓場所必須符合國家關于建筑、消防、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場所使用的裝修材料也應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5.持證上崗。各培訓機構要根據培訓項目和規模配齊專兼職教練,教練應持有相對應的專業技能資格證,并在培訓學場所的醒目位置長期公示教練信息。同一培訓時段內師生比不低于1:20。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應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工作類居留證件及國際通行的教學資格證等。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含教研人員)兼職。
6.規范管理。各培訓機構應將培訓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 30。
7.制度完善。要建立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內部管理,確保培訓質量,切實規范人員準入、勞動用工、培訓教學、收支賬務、檔案資料等常規管理,提高培訓效益,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評估和審計。
8.確保質量。各培訓機構要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求發展、以服務贏信譽,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優化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加強對教練的業務指導與常規檢查,自覺履行招生承諾,努力提升培訓對象滿意度。
9.誠信運營。舉辦者要依法誠信開展培訓業務,在自愿、平等基礎上與學員監護人簽訂培訓協議(協議可參照《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合同中需明確培訓項目與內容、質量承諾、培訓期限、時間安排、收費金額、退費標準與辦法、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途徑等并共同遵守。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杜絕培訓內容名不副實。不得以暴力、威脅、誘導等手段強迫學員接受培訓。
10. 規范宣傳。招生章程及廣告內容應當合法、真實,表述應當規范、清晰,發布應當公開、合規;不得利用主管部門、相關協會、考級機構及其個人的名義進行宣傳推廣,嚴禁出現誤導學員和家長的模糊宣傳、虛假宣傳。
03
中小學藝術類培訓機構:市、縣(市、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牽頭成立藝術類培訓課程審核鑒定專家小組
在金華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印發的《金華市中小學藝術類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藝術類機構方案》)中,明確工作目標是到2021年12月底,現有面向中小學的藝術類培訓機構基本完成轉錄審批登記;2025年,面向中小學的藝術類培訓機構標準化建設率達100%、培訓師資合格率達100%,藝術培訓行業健康發展,管理科學規范,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在執行藝術類培訓機構準入制度方面,《藝術類機構方案》要求藝術類培訓機構的設置應當符合《金華市中小學藝術類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的要求,并按照《金華市中小學藝術類培訓機構設立流程》規范的程序,經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前置許可,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后方可從事藝術培訓活動。藝術類培訓機構不得從事學科類培訓。面向學齡前兒童和普通高中學生開辦的藝術類培訓機構參照本方案執行。
在規范審批登記程序和退出機制方面,要求參照教育部門學科類管理模式,藝術類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縣(市、區)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前置許可。藝術類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均須按照“一點一證”審批;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縣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市、縣(市、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牽頭成立藝術類培訓課程審核鑒定專家小組,對培訓機構提供的模糊藝術類培訓課程出具鑒定結論,鑒定結果應當給出明確的“藝術類”或者“非藝術類”結論。
在落實藝術類培訓機構職責方面,《藝術類機構方案》要求:
1.信息公開。藝術類培訓機構應當建立信息公開制度,應在辦學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文件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應在場所內明顯位置公示培訓的教師、班次、內容、招生對象、收費標準、上課時間等。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
2.合同約束。藝術類培訓機構應當與學生的監護人簽訂規范的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退費標準和程序以及爭議糾紛處理辦法等內容。
3.制度完善。藝術類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教學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教學計劃、教學大綱開展教學活動;應實行學員登記注冊制度,建立規范的學員檔案;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培訓。
4.定期報告。藝術類培訓機構應于每年年底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工作報告的內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的情況,按照年度計劃開展培訓活動的情況,依規履行登記手續情況,人員和機構變動的情況以及財務管理情況等。
相關閱讀:
1.金華市體育局關于印發《金華市青少年(幼兒)體育類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http://tyj.jinhua.gov.cn/art/2021/11/2/art_1229155628_3929898.html
2.金華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關于印發《金華市中小學藝術類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http://wglyj.jinhua.gov.cn/art/2021/11/1/art_1229319036_3929647.html
3.金華市科學技術局關于《金華市科技類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告
http://kjj.jinhua.gov.cn/art/2021/9/28/art_1229317784_3923581.html
4.關于《金華市科技類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情況的反饋
http://kjj.jinhua.gov.cn/art/2021/10/29/art_1229317784_3929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