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占其招生計劃總數的50-65%
多知網3月16日消息,近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改革實施辦法》。(下文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是2018年《上海市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配套文件,適用于2022年起參加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考生。
2018年出臺的《中考改革方案》,就已經明確提出了完善高中階段學校自主招生、推行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完善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的改革任務和基本框架。
此次出臺的《實施辦法》就自主招生、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等方面進行了細化,進一步明確了具體要求。
自主招生錄取方面,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計劃,面向全市范圍內有創新潛質、學科專長、體育或藝術特長的初中畢業生。根據《實施辦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比以往減少,合計不超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的6%。其中,優秀體育學生、藝術骨干學生自主招生計劃合計不低于該類自主招生計劃的15%。
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方面,具體包括名額分配到區招生錄取和名額分配到校招生錄取兩類,合計占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招生總計劃的50%-65%,與改革前相比,名額分配比例進一步擴大。
其中,名額分配到區招生錄取,以區為單位,依據總分排序按計劃錄取;名額分配到校招生錄取,以初中學校為單位,依據總分排序按計劃錄取。
《實施辦法》特別明確了名額分配的具體要求:一是委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占其招生計劃總數的65%,原則上以各區當年度中招報名人數占全市中招報名人數的比例為測算依據分配到各區,分配到各區的計劃中須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隨機為原則分配到不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
二是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占其招生計劃總數的50-65%,其中,分配到區招生計劃約占本校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的30%,分配到校招生計劃約占本校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的70%。各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額分配到校招生計劃,原則上以所屬區內各所不選擇生源初中學校中招報名人數占本區該類學校中招報名總人數的比例為測算依據,分配到本區每所不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實現名額分配全覆蓋。
綜合評價錄取方面,招考機構將考生計分科目總成績和綜合考查成績(滿分50分,具體辦法另行頒布)合成總分。主要考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紀實報告》的完成情況和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同時,將通過全程錄像、雙盲匹配等保障制度,確保考查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
簡而言之,上海重點高中的名額大部分分配到公辦初中學校,分配的數額與該校初中考生占全區考生的比例相當。初中民辦學校只參與高中自主招生和全市統考。
與北京現已實行的“校額到校”政策不同,北京的“校額到校”不跨區,而上海沒有限區;上海的名額分配比例更高。其共同的核心訴求都是為了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兼顧各類初中學校的發展機會公平;探尋更全面多元的評價體系,關注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華東師范大學教授周彬表示,此次中招改革,積極探索將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大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每所不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這意味著各類初中學校的畢業生都將有機會升入優質高中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