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多知網3月4日消息,今日,江蘇省發布《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確定執行此前教育部要求,通知中指出要求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于2021年3月30日前將本地落實情況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該通知中要求做到“六個明確”:一要明確手機有限帶入校園的條件;二要明確手機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三要明確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便捷聯系的公共通道;四要明確教師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五要明確家長對孩子使用手機監督管理的教育職責;六要明確對違規學生的懲戒辦法。并協同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教育引導。
此前,教育部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教育部通知關于具體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有限帶入校園。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細化管理措施。學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應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探索使用具備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提供其他家長便捷聯系學生的途徑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三、加強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四、做好家校溝通。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五、強化督導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細化手機管理規定,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手機管理情況納入日常監督范圍,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有很多家校互通的APP,學校會用來布置作業,學生在手機端完成,而此項政策一出,或對部分企業的業務造成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