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前未完成整改的,將撤銷教育App備案。
多知網5月28日消息,近日,教育部科技司發布公告稱,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應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備案和信息系統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
由于受新冠疫情影響,現將備案時間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7月1日起,將對未完成備案的教育App提供者予以通報,限時1個月進行整改。7月31日前未完成整改的,將撤銷教育App備案。
此前,在2019年11月,教育部辦公廳曾印發《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稱,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為備案緩沖期,期間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不作為備案的前置條件。請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并及時在公共服務體系上傳、更新信息。2020年2月1日起,未完成上述兩個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將被撤銷,并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