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知網1月2日消息,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并向社會征集意見的《關于簡化準入程序放寬準入條件優化準入服務的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培訓機構名稱不得用“學校”、“教育咨詢”,這意味著一些不合規的教育機構需要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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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一些面向企事業單位開展管理類培訓或面向個人開展素質類培訓的經營性培訓機構,如語言文化、琴棋書畫、音樂舞蹈、電腦技能等,名稱規定也適當的放寬了一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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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稿指出,對于上述準小部分“開綠燈”的機構名稱可以使用“培訓”或“××培訓”作為行業用語,經營范圍中可以據其經營內容核定“開展××培訓(與學歷教育有關的培訓活動除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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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意見稿也降低了人文服務業準入門檻:一、規定面向企事業單位開展管理類培訓,或面向個人開展語言文化、琴棋書畫、音樂舞蹈、電腦技能等素質類培訓的經營性培訓機構,可以直接辦理工商登記。二、支持社會資本興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除集中養老服務機構外,開展養老服務業投資、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提供非集中式老年人看護服務的機構,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多知網 弘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