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
多知網8月17日消息,財政部官網今天發布《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執收單位加快辦理疫情期間教育收費(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退付工作。針對2019-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中央執收單位已收取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也適用該通知。
通知明確,退付標準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執行,要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明確教育收費退付或抵扣內部工作流程,逐項審核繳款人提出的退付申請,對符合規定的要及時將款項退付繳款人,或與繳款人辦理抵扣確認手續。
2020年9月30日前,中央執收單位將已退付(抵扣)教育收費的明細表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備案,明細表應當列明繳款人名稱、教育收費金額、退付金額、抵扣金額、退付原因、退付(抵扣)時間等相關內容。
除中央執收單位外,地方院校和公辦幼兒園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加快辦理相關收費的退付或抵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