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多知網2月19日消息,日前,教育部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全國統考于6月7日開始舉行,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要加強考生密碼發放和志愿填報等環節管理,嚴防志愿被篡改,確保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通知》明確高考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至11:30語文;15:00至17:00數學。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通知》強調,要強化高校考試招生監督管理,完善招生信息公開。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國家、省級、高校、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要高度重視信息安全防護工作,加強對重要設備、信息系統和網站的運行監控和安全監測,及時堵塞管理和技術安全漏洞。要加強考生密碼發放和志愿填報等環節管理,嚴防志愿被篡改。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護學生個人信息安全,教育學生提高防范意識,嚴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通知》還指出,要完善高考入學機會公平保障機制。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繼續實施重點高校專項計劃。進一步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政策。各地要加強中高考報名政策統籌銜接,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能在當地參加高考。對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報考條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主動協調流出地予以穩妥處理,原則上回流出地參加高考。
《通知》還明確,各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完善涉考、涉疫、涉災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重大事件處置決策要向當地省(區、市)黨委政府請示匯報,并及時報教育部。
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國家、省級、高校、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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