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9日,法院公布了巨人集體出走案終審民事判決書。張兆斌、趙昱、劉劍、宋涵希、丁凱、李萌、李泉、趙國智、饒海波、侯瑩違反《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他們須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競業限制,直到期滿,累計向巨人學校賠付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款。
多知網6月5日消息,據啟迪巨人官方披露,2015年3月19日,法院公布了巨人集體出走案終審民事判決書。
根據啟迪巨人官方披露的內容,法院判定胡迪、孫樹濤、呂飛三人私自注冊的同類競爭業務公司卓越優才教育,旗下十名教師張兆斌、趙昱、劉劍、宋涵希、丁凱、李萌、李泉、趙國智、饒海波、侯瑩違反《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他們須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競業限制,直到期滿,累計向巨人學校賠付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款。
判決認為:張兆斌等10人,存在較為明顯的隱瞞事實的訴訟行為,有悖誠信原則,法院對此提出嚴肅批評。此10人同批次離職、同批次郵寄辭職信、同批次入職競爭企業,反映出他們在離職及遵守競業限制義務上缺乏主觀善意,對由此所引發的潛在法律后果,應存在預見。



(圖為法院判決書掃描件之一)
去年2月19日,巨人教育發出內部通報,稱巨人集團副總裁、北京分校校長胡迪等三人,利用職務之便竊取商業信息,并注冊公司從事同類競爭業務,董事會研究決定,通報開除,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隨后的報道中,事情的原委浮出水面。此前,胡迪等三位巨人教育的前高管于2013年10月在石景山注冊了北京卓越優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巨人教育方面稱,三位前高管卻利用職務之便,竊取巨人學校的學生信息、教師信息,招攬巨人現有生源、鼓動教師離職。巨人教育集團管理人員“甚至發現胡迪等三人在我校的教學場所內,為卓越優才公司舉辦招生家長會,散步謠言稱‘巨人學校要倒閉了,卓越優才是巨人學校的新項目,價格便宜一半’,鼓動家長簽約卓越優才公司”。
一周后,三位巨人教育的前高管明確表示,愿意支付200萬元并巨人教育指定媒體上登報致歉,以尋求與尹雄的和解。
教育行業離職再創業的例子很多,從這一案中可以看出,如果不注意把握“底線”,恐怕會和老東家不歡而散。(多知網 初驪禹)